林傲軒 男 旺角衝突 旺角警民衝突 相關法庭檔案: HCCC 408/2016 1 2 3 2016年2月9日、農曆年初二凌晨時分,旺角警民衝突 案發年齡 21 歲 案發或審訊時職業 技術員 控罪 及審訊進度 審訊進度 暴動 無法達成裁決 重審 罪名不成立 非法集結 罪名不成立 其他備註 被指於2016年2月8日至9日期間在砵蘭街參與暴動。陪審團以6比3,無法就暴動罪達成裁決。律政司申請重審,案件排期至2018年7月18日進行預審,2018年11月8日開審。重審時,陪審團以7比2裁定暴動罪罪名不成立。 被指於2016年2月8日在砵蘭街參與非法集結。陪審團以9比0,一致裁定非法集結罪名不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