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諾文 旺角衝突 旺角警民衝突 相關法庭檔案: KCCC 509/2016 HCCC 408/2016 1 2 3 2016年2月9日、農曆年初二凌晨時分,旺角警民衝突 案發年齡 20 歲 案發或審訊時職業 無業 控罪 暴動 審訊進度 無法達成裁決 重審 罪名不成立 備註 被指於2016年2月8日至9日期間在砵蘭街參與暴動。陪審團以6比3,無法就暴動罪達成裁決。律政司申請重審,案件排期至2018年7月18日進行預審,2018年11月8日開審。重審時,陪審團以7比2裁定暴動罪罪名不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