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黃之鋒
男
相關法庭檔案:
ESCC 2219/2015
2014年6月11日,時任學聯秘書長羅冠聰、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、立法會議員陳偉業、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,到中聯辦門前示威,期間焚燒《一國兩制白皮書》道具。
案發年齡
18 歲
案發或審訊時職業
學生
控罪
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
審訊進度
罪名不成立
備註
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罪名不成立。
相關法庭檔案:
2014年9月26日,學聯及學民思潮發動學界大罷課,於政總前地外、添美道對出的地段舉行集會,爭取2017年「真普選」。集會結束後,數百名集會人士或攀爬圍欄、或強行推開關閉的閘門,強行進入或意圖強行進入俗稱為「公民廣場」、當時並非開放的政總前地。
案發年齡
18 歲
案發或審訊時職業
學生
控罪 及審訊進度
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
罪名不成立
參與非法集結
上訴得直
被判社會服務令
其他備註
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名不成立。
參與非法集結罪成,原審判處80小時社會服務令,律政司其後提出判刑覆核,上訴庭改判監禁6個月。案件終審上訴得直,恢復原審判處社會服務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