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招顯聰
男
相關法庭檔案:
ESCC 3658/2014
FACC 11/2018 1
2014年6月13日立法會財委會審議新界東北發展計劃前期工程撥款,泛民議員發動拉布,惟遭時任財委會主席吳亮星粗暴「剪布」,激發參與反對新界東北發展規劃集會人士衝擊立法會大樓。事件導致立法會大樓多處設施被破壞,亦令當時正當值的立法會保安主任盧劍光受傷。
案發年齡
28 歲
案發或審訊時職業
失業
控罪 及審訊進度
非法集結
被判監禁
上訴得直
企圖強行進入
罪名不成立
其他備註
非法集結罪成,原被判社會服務令,其後律政司提出覆核刑期申請,被改判監禁13個月。上訴至終審法院,被裁定上訴得直,當庭釋放。
企圖強行進入罪名不成立。
相關法庭檔案:
KCCC 4244/2014
案發年齡
29 歲
案發或審訊時職業
無業
控罪 及審訊進度
襲警
罪名不成立
拒捕
阻差辦公
被判監禁
其他備註
襲警罪名不成立
拒捕及阻差辦公罪成,被判監禁4周